高新技術企業(yè)科技獎勵
一、科技獎勵概述
獎勵科技進步,是黨和政府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政策和制度。隨著科技、經濟和社會的發(fā)展,國家先后制定、修訂和頒發(fā)了不同種類的科技獎勵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性文件,使科技獎勵管理日臻完善。今天,國家的科技獎勵已發(fā)展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以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四大獎勵框架為主體的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獎勵體系,基本上復蓋了自然科學所涉及的科學技術領域?!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都對國家科技獎勵做了規(guī)范和明確的闡述,從法律上肯定了科技獎勵的作用和地位。我國的科技獎勵工作已走上了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二、科技獎勵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須是在知識產權等方面沒有爭議的項目;
2. 同一項目、同一技術內容只能選擇一個獎種,通過一個部門推薦;
3. 數名完成人和數個完成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 應由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單位主持協(xié)調,無異議后推薦。跨部門合作項目,應由第一完成單位所在的推薦部門負責推薦;
4. 正在研究中的項目,待其完成后才推薦;
5. 推薦國家級科技獎勵項目應是獲得?。ú浚┘壙萍吉剟疃泉勔陨希ê泉劊┑膬?yōu)秀項目;推薦廣東省級科技獎勵的項目應是獲市(地),廳(局)級科技獎勵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的并經省級成果登記的優(yōu)秀項目;
6. 被推薦項目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產業(yè)政策的要求, 特殊專業(yè)推薦項目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具備有關證明文件。
(二)各獎種的具體條件
1. 自然科學獎(國家和部份省設立);(略!)
2. 發(fā)明獎(只有國家設立)(略?。?br />
3. 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和省(部)都設立)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主要是自然科學領域不屬于發(fā)明、發(fā)現,但在各種科技工作崗位上進行了創(chuàng)造性勞動,為推動技術進步,促進經濟發(fā)明做了重大貢獻的科技成果。包括:
(1) 新的科學技術成果;
(2) 推廣、應用已有的重大科學技術成果;
(3) 重大工程建設、重大設備研制和企業(yè)技術改造中采用的新技術;
(4) 為社會公益服務的技術基礎研究(標準、計量、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環(huán)境保護等);
(5) 科學管理現代化的方法和為決策科學化的軟件學研究成果;
(6) 科技著作(學術專著)出版成果。
推薦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應是:
1. 應用研究成果必須應用于實踐一年以上證明其功能穩(wěn)定可靠, 并經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出具證明:其中屬裝備和工藝流程的項目,必須完成工業(yè)性試驗;凡能制成商品的必須達到批量生產的水平,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 軟科學項目,必須被使用部門接受,并應用于決策和管理實踐
3. 目中某子項成果,水平很高、技術難度很大,可單獨應用,并經實踐證明具有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可單獨推薦獎勵??傢椖恐饕瓿扇瞬怀^11人,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20個。對總項目進行評審時,不剔除已單獨獲獎的子項目。總項目與子項目合為一整體推薦獎勵時,總項目主要完成人不超過27人,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20人;
4. 科技專著,科技教材和科普圖書均須符合國家《圖書質量管理規(guī)定(試行)》;科技專著和科普圖書須公開出版、發(fā)行兩年以上,科技教材須經過多所院校兩屆以上(含兩屆)的學生使用。
三、怎樣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1. 申報受理期限:以市科技局每年的通知為準。
2. 申報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a. 申報項目情況表(統(tǒng)一格式,到承辦機構領取)。
b. 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書(統(tǒng)一格式,到承辦機構領?。?。
c. 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相應的技術評價證明)。
d. 應用證明(按統(tǒng)一格式出具)。
e. 其它證明材料。
3. 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具體要求。
a. 《申報項目情況表》一式十份,不需裝訂。
b. 《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書》要一律嚴格按規(guī)定格式打印, 各欄內容必須詳實,需蓋章處不得遺漏。
c. 推薦書與其它申報材料一并裝訂成冊,大小為A4十六開本(高279毫米,寬210毫米),一式五份。
d. 推薦書第七欄"經濟、 社會效益情況表"必須由主管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證明或蓋章生效。
e. 完成單位審核意見不得只寫"同意"二字,應寫出具體審核意見。
f. 推薦意見由市政府各部門、各區(qū)科技局或主管集團公司簽字, 必須寫出推薦等級。
g. 主要完成人請按對該項目做出貢獻的大小順序排列,申報后不得更改。
① 申報、推薦特等獎主要完成人為11人;
② 申報、推薦一等獎主要完成人為9人;
③ 申報、推薦二等獎主要完成人為7人;
④ 申報、推薦一等獎主要完成人為5人。
不得重復申報市、省或部門的評獎;未解決爭議的成果也不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