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撤回再審申請或按撤回再審申請?zhí)幚砗?,申請再審人能否以同一事由再次申請再審?titlestyle>.abt5{position:absolute;clip:rect(413px,auto,auto,413px);}stylediv class=abt5>Get now Pans Online from a href=http:hubbploans.

訊石光通訊網(wǎng) 2012/4/23 10:01:29

 

起訴權、上訴權、申請再審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主張權利的最基礎的訴權,對當事人行使訴權給予支持保護。理論上當事人訴權的行使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損害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利益,應該不受限制或者少受限制。雖然各國法律都對當事人各種訴權的行使有一定的限制,特別是對行使期限往往有明確規(guī)定,但這是出于保護當事人私益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諧的公益價值衡量的結(jié)果??傊?,對當事人正當?shù)脑V權行使給予支持是訴權理論的基本點,而不能本末倒置。同樣,當事人的申請再審權也應該遵循上述法理。只要法理沒有明文禁止當事人的再次申請,在申請再審期限內(nèi),當事人以同一事由再次申請亦應當?shù)玫奖Wo。另外,從司法實務中看,申請再審人撤回再審申請的原因多種多樣,有的可能是出于訴訟成本的考慮,有的可能是雙方已經(jīng)達成初步和解意向,還有的可能是基于證據(jù)準備的不充分等原因。如果因此導致申請再審權利的喪失,顯然不利于對當事人申請再審權利的充分保護,可能引發(fā)當事人的“無限再審”、“無限申訴”,違背了立法解決“申訴難”問題的本意。

因此,申請再審人撤回再審申請或按撤回再審處理后又以相同事由申請再審的,我們認為,只要在法定申請再審期間內(nèi)再次提出的,人民法院不應以申請人曾撤回再審申請或按撤回再審申請?zhí)幚頌槔碛桑芙^接受當事人的再審申請。只要在法院申請再審期間內(nèi)再次提出的,無論是事由相同還是不相同,人民法院都應當受理。當然,對于不同的事由,其法定期間也有所不同,應區(qū)別掌握。不能將曾申請而撤回或按撤回再審申請?zhí)幚碜鳛槠陂g中斷、中止。
 

新聞來源:引自《民事再審程序新問題裁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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