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過完臘八節(jié),臘八過完就是年,年來了年終獎也就來了~
本該滿懷期待的日子,在深圳市博奧特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張艷芳卻憂桑了,因為她剛被公司辭退了。
事情是醬紫的:
元旦前,張艷芳代表公司參加一個答謝會,答謝會上她抽獎中了3000元現(xiàn)金。因為不愿意將獎金上交,所以公司把她炒了。
溝通未果的企業(yè)VS被炒魷魚的女員工
女員工
去的時候沒有說過這個獎如果中了要還給公司,所以中獎所得不應該屬于公司。
企業(yè)
張艷芳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中的“忌損公肥私”一條,決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溝通過程中,公司的行政經理和業(yè)務經理和她說過3000元獎金的事,她表示可以拿出一部分錢請同事吃飯,但堅持不退還。
辭退郵件曝光
1月3日,博奧特公司行政部給張艷芳發(fā)了一封辭退郵件。郵件里稱,參加答謝會而獲得的一等獎3000元屬于公司公有財產,應該上繳,不得占為己有。
公司的立場也很堅定,在這封郵件里還指出,公司將保留追究張艷芳非法占有公司財產法律責任的權力。
收到辭退郵件的張艷芳很氣憤,她表示自己這次難得“運氣好”抽中現(xiàn)金,因為不上交就被公司辭退也太莫名其妙了,而且該企業(yè)還沒有結清她的工資。
媒體報道此事后,又到了吃瓜群眾出場的時候了~
“公司方面應該不是吝嗇這區(qū)區(qū)3000元,而是對于員工的“不服從”反感,也許公司本來就對該員工不太看好。”
“沒有了公司,就沒得參加這個答謝會,很簡單。”
“我就想知道,如果這個女員工代表公司參加年會,某游戲環(huán)節(jié)是抽中的人挨一頓打,公司領導替挨打么?”
“嗯~我春招的時候要看看 這家公司不能去”。
“既然是代表公司去的,獎金歸公司沒疑問。”
所以,到底答謝會上的獎金是否屬于公司財產?
專業(yè)人士:公司事前沒有規(guī)章制度列明,不應該認定屬于公司的財產。
“在答謝會上通過中獎方式獲得的獎金,不應該認定屬于公司的財產,很多活動中,如何領取中獎號碼存在較大隨機性,不能因為該員工作為公司的代表參加活動中獎,就推定即便當時公司委派其他人參加,也同樣可以中獎,這種推論觀點沒有依據(jù)。中獎行為,在法律上被界定為射幸合同,存在較大的隨機性,不能將這種隨機中獎帶來的偶然性結果認定是因為該員工受公司委派參加活動所以必然中獎的必然性結果。
如果是以員工拒絕上繳3000元為由開除,公司在法律上也必須拿出一個理由,如果公司事前沒有規(guī)章制度列明員工外出活動中獎也必須將獎金上繳公司,那么員工這種行為不應該認定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企業(yè)不能以此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對于這事兒,你怎么看?
換做是你會交出這3000元嗎?
新聞來源:三茅網